一、业务范围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商标业务聊城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等商标业务办理申请。
二、服务内容
(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申请受理工作;
(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四)代发相关纸质商标注册证工作;
(五)商标受理相关业务咨询工作;
(六)商标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流程

四、窗口常见业务申请材料
(一)商标注册申请:
1、填写并打印《商标注册申请书》,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的“申请书式”栏(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下载《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
2、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二)商标变更申请:
1、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书式栏目(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获取申请书。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2、《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联系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或《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复印件。
变更注册人名称的需提供市场监管局开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在空白处盖章。
3、窗口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此项业务无需缴纳相关申请规费。
(三)商标续展申请:
1、填写并打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书式栏目(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获取申请书。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
2、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四)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1、填写并打印《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书式栏目(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获取《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2、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须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以上服务事项未尽申请事宜,详见附件《商标业务明细及所需申报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商标缴费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申请指南栏目《商标业务缴费指南》,访问路径: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商标申请—申请指南—商标业务缴费指南。收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经审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规费不予退还。核准注册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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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书中“申请人地址”只能填写营业执照地址,“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可填写实际收信地址。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填写通讯地址。
(三)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四)各式申请表格的下载和更多关于商标业务方面的问题,请关注并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s://sbj.cnipa.gov.cn了解详情。
六、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127号(鲁西质检院内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咨询电话:0635-7100100
七、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